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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30日(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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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30日1

四川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四川省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现将四川省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

四川省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前审方式。具体流程如为: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通过管理软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后台资格审查,不需要考生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台资格审查通过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后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退费。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报名网址为:

kzp.mof.gov.cn/

或www.acc.gov.cn/

四、报名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5日至1月30日为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5月1日至15日为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至20日举行。因为考试安排了多个批次,请考生留意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六、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七、成绩公布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预计公布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统一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2015年1月13日

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30日2

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审核时间1月12至30日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黔财会考〔〕7号

各市、州会计考办: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规定,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5月举行,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将于9月举行。为确保我省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3)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②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60号)规定。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市(州)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重点包括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三)报名时间:初级资格报名时间统一为1月5日至1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中、高级资格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报名地点由各市、州会计考办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五)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94)号规定执行。

(六)报名点代码统一按4位数编码,前二位为市州编码,贵阳市01、遵义市02、安顺市03、黔南州04、黔东南州05、铜仁地区06、毕节地区07、六盘水市08、黔西南州09,后两位为报名点或县区编码(从51开始)。

(七)各报名点应选派人员专门解答报名疑难问题,并审查报考人员报考序号、报考科目、档案号等,尤其是上一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须按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填写,对填写符合要求的“报名表”进行验收。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资格

1.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5月16日至20 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考务日程

(1)2015年1月5日前,各地考办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1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15年4月25日至5月15日,考生自行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打印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

(3)2015年5月16日至20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5年6月10日前,接收财政部下发的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贵州财政会计网”公布。

(二)中、高级资格

1.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中级资格高级资格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2.考务日程

(1)2015年3月31日前,各地考办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4月30日前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15年8月24日至9月11日,考生自行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打印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

(3)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4)2015年9月14日,各地考办将试卷及答题卡送达省考办指定的地点。

(5)2015年10月30日前,在贵州财政会计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6)2015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办将本地区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考办。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各级别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贵州省会计考办

12月30日

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30日3

2015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31日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5年5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在部分省(区、市)开展无纸化试点;未开展无纸化试点地区的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举行。现就2015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3)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②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初级资格

1.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6日至20 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考务日程

(1)2015年1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1月5日至31日期间,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开通“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早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5年4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3)2015年5月16日至20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5年6月1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公布。

(二)中、高级资格

1.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含无纸化试点地区)、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2.考务日程

(1)2015年2月10日前,拟开展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的省(区、市),上报试点申请报告。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2)2015年4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4月1日至30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开通“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早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3)2015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见附件)。

(4)2015年8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含无纸化试点地区)。

(6)2015年9月22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5年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并稳步推进集中网上评卷试点工作。

(7)2015年10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8)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评卷抽查验收工作,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9)2015年10月30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10)2015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各级别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30日4

甘肃兰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25日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兰州市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兰财会〔〕1号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甘财会z{50号)文,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为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兰州市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报名审核由省财政厅组织)。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我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

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按照《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甘人职[2014]54号)规定。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见附件1)

2.报名办法

(1)兰州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预定考试用书。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兰州市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

3.兰州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5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5年1月6日至29日,缴费时间1月6日至30日,逾期缴费系统关闭。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兰州市报名审核确认点公告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城关区财政局 城关区政务服务中心(百安商厦)八楼财政窗口 卜老师 0931-4663639 七里河区财政局 会计科101室(小西湖招商银行与温州商贸城后面靠中间) 李老师 0931-2660491 安宁区财政局 安宁东路484号一楼103室 王老师 0931-7653166 西固区财政局 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539号2楼203号 张老师 0931-7567735 红古区财政局 红古区平安路868号1楼会计科 樊老师 0931-6221832 永登县财政局 永登县城关镇民主街71号五楼503室 龙老师 0931-6421754 榆中县财政局 榆中县文成中路70号会计股六楼602室 张老师 0931-5221918 皋兰县财政局 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219号会计股417室 杨老师 0931-5727315 兰州市财政局 城关区中山路46号会计局107室 宋老师 0931-8105035

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6日,报名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8日,缴费时间4月2日至29日,逾期缴费系统关闭。

兰州市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三、考试时间

甘肃省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调整于5月16日-19日分8个批次举行,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四、收费标准

初、中级每科考务费45元,高级考务费100元。

各报名点要认真负责,严格资格条件审核,提高服务意识,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

附件:1、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兰州市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兰州市财政局

2015年1月4日

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5至30日5

山东聊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2至30日

关于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财政局发布新闻: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38号)要求,现将我市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三、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2015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2日零点至1月30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系统将按照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自动进行审核。

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个人留存,并于1月31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

系统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完成后,所属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于1月31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务必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因报名系统为全国统一部署,逾期将无法办理。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勿请人代报名,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交费以及照片不清晰等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其他事项

5月10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6元。

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将现场审核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

对于会计从业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信息错误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及时更正,并相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换发等工作。在报名过程中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假的,要深入追查,严厉打击证书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聊城市财政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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