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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整改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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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如当年的非典防治战,这场敌人为新型冠状病毒的战争,所挑战的不只是医疗机构,也是对全民共同体,乃至每个人的考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疫情整改报告【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整改报告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医疗、防疫机构是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

  目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含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疫情整改报告2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责任制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

  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 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 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 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果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传染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整改报告3

1.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组织机构,幼儿园负责人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由卫生保健人员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及儿童家属为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时要主动报告疫情报告人。

  3.疫情报告人应明确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要求和报告方法。并定期组织本园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学习。

  4.发现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在传染病登记本中认真登记填写,并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5.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疫情整改报告4

  核心内容:关于我们呢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的问题工作,下文是关于实施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进展与及实施的情况,具体的问题如下文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进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

  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近年来,特别是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人大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并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传染病防治法得到了较好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2004年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修订之后,国务院相继公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配套行政法规,批转了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201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传染病病种和防控措施调整制度,更好地配置防治资源。各省(区、市)公布了4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卫生计生部门公布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等10部部门规章,制(修)订了50项传染病诊断相关标准;教育部门建立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农业部门发布了人畜共患病名录;水利部门发布了《水利血防技术导则》;质检部门制定了口岸卫生检疫行业标准,从制度上保证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传染病防治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健全。中央和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构建了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等专病实验室网络,传染病病原学检测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全国共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家,卫生人员19.3万人,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2728个,初步构建起功能完善、反应迅速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是医疗救治体系得到加强。加大传染病院、紧急救援中心以及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力度,2012年传染病院的床位数、注册医师数分别比2004年增长64%和58%。目前,2243家综合医院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确定了232家医院作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单位,初步建立了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网络。

  三是传染病监督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国共有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3088家,监督员7.3万人。加强了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和消毒产品企业的有效监管。近5年,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00万户次,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案件12万余件。

  (三)传染病防治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加强。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目前,100%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8%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94%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法定传染病实时网络直报,从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诊断后逐级报告的平均时间由直报前的5天缩短为4小时。设立3486个国家级监测点,重点监控霍乱、流感等28种传染病和蚊、蝇、鼠、蟑4种媒介生物;加强医疗机构症状监测和中小学学生因病缺勤报告;在285个对外开放口岸和168个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开展了出入境传染病监测;动物疫病监测覆盖所有县(市、区),提升了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

  二是重大突发疫情应对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了卫生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机制。建立了一整套涵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卫生应急预案。组建了卫生应急处置专家库和34支国家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卫生应急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制(修)订传染病诊疗、医院感染控制等技术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早诊早治能力。对重症病例实施分级分类救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完善病例转运会诊的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了病死率。

  (四)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渐完善。

  一是健全疫情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传染病疫情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动态及防控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卫生计生、农业、教育、交通运输、质检等部门建立了疫情信息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共享。

  二是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建立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等部门间合作机制。卫生计生、农业部门分别就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和麻风病等防治工作,与重点省份建立了省部联动机制。鼠疫、包虫病和疟疾等传染病流行省份建立了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三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各级政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2009年起实施了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覆盖了近700个城市和26万个村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03年的51%提升到2012年的71.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覆盖2005个涉农县(区)近5万处工程。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及学校教育渠道,宣传传染病防治政策,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中央电视台播放传染病防治公益广告750条次,约1500分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和行为干预,搭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桥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健全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全面参与全球传染病防控合作行动,及时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关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相互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合作机制下,加强跨境传染病防控合作。

  (五)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不断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加大对传染病防治的经费投入。根据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据,2012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102亿元,相当于2003年同口径投入106亿元的10倍。其中,中央财政安排358亿元,是2003年10亿元的35.8倍。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对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的规定,中央财政承担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的购买费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予以补助。2007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6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病种由7种增至15种。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后,增加了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务院先后批准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2005年至2012年,解决了3.53亿农村居民和2400多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此外,国家还投入185亿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二是不断完善传染病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对重大传染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予以减免,将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障范围。将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传染病患者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艾滋病患者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对血吸虫病、包虫病、疟疾等患者免费提供治疗药物和住院治疗补助。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工作。建成传染病诊治方面的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1个技术平台以及1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在艾滋病第四代诊断试剂、结核病快速鉴别诊断方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有效防控传染病发挥了积极作用。

  过去的十年,是传染病防治工作投入力度最大、整体防控能力提升最快的时期,我国传染病防治事业和法律制度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2004年以来,我国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甲乙类传染病年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72/10万和1.25/10万以下。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2007年率先在全球消除丝虫病,2012年成功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前实现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5岁以下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2%以下”的目标。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总体处于低流行水平,涂阳肺结核患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血吸虫病疫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有效应对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疫情,实现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及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别是2013年上半年,面对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通力合作、科学应对、公开透明,有效控制了疫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也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积极评价。

  二、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尽管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与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相比,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传染病防治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是来自传统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双重压力。传统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近10年来我国几乎每1—2年就有1种新发传染病出现,许多新发传染病起病急,早期发现及诊断较为困难,缺乏特异性防治手段,早期病死率较高。二是人口大规模流动增加了防治工作难度。流动人口容易成为传染病的易感人群,预防接种等防控措施难于落实。频繁的国际商贸往来加剧了传染病跨国界传播风险,2012年我国报告疟疾病例中境外输入性病例占91.1%。三是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增加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复杂性。一些地区令人堪忧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以及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一些人畜共患病持续发生。不安全性行为的增加导致梅毒发病数逐年上升,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比例已经达到87.1%。

  (二)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区存在重应急、轻预防的倾向,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源头控制、重点人群防控等方面的责任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传染病防控的社会管理政策措施相对滞后,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机制有待完善。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还需要加强,一些新闻媒体对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的人员业务能力、基础设施条件与日益繁重的防病任务不相适应。边境地区的疾病防控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校医和保健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部分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不足,传染病诊断能力和报告意识有待提高,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传染病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传染病引起的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防控措施需要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各项规定,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和相关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和绩效考核力度,强化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和会商制度,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实现预防、治疗和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围绕新发传染病、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场所,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尤其是提高新发传染病的识别和诊治能力。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五扩大、六加强”(即: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防治措施,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病死率;推动结核病患者的主动发现,扩大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面,提高发现率和治愈率;强化乙肝疫苗免疫接种,继续降低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强化以机代牛、洲滩禁牧等综合措施,加快实现血吸虫病防控规划目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接种率和质量。结合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加大对边境和疫情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其防控传染病工作的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积极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提升出入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传染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研究拟定并科学确定人员编制标准,强化对基层传染病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能力。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完善国家传染病防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发相关快速诊断或检测试剂,重点研发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技术。提升重大疫情的预测、预警和溯源能力。加强传染病疫苗研发及评价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第一类疫苗产能不足及产品更新换代问题,积极支持新型、多联疫苗研发的产业化。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传染病防治相关药物,推进防治工作所需药品的国产化。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策略效果评价的应用性研究。

  (五)社会动员,进一步形成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活动,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移风易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传染病防治的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疫情整改报告5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疫情管理员:XXX

  疫情直报员:XXX

  附件: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年月日

  主题词:传染病疫情领导通知**医院年月日

  附件: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月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疫情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副院长、防保科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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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报告【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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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汉语词汇,拼音zhěnggǎi,释义为整顿并改革。出自于谢觉哉《观花小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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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英文 德文:kindergarten),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岁至6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年检整改报告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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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主题教育个人检视整改报告(合集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