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管理制度【4篇】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它具有如下特点:权威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档案管理制度【4篇】,欢迎品鉴!
【篇一】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消防档案管理。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消防档案应详细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单位、部门消防档案要有专人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的基本概况和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文件、资料(保留在被检查单位)。
3、消防管理机构及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施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设备。
7.与消防安全相关的重点工作人员。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照片及相关文件附后)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篇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特制定学校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层层落实,严格管理。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馆作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依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协助保卫处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馆应安装火灾(防盗)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五、档案馆库内要做好消防安全标示,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入档案库房。
六、严禁烟火,严禁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馆、进库。
七、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关闭电闸。
八、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九、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全力扑救,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每月底及节假日前要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篇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层面消防档案的建立,以及消防档案的管理。
2、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负责本部门消防档案的建立以及备份存档,消监控中心相关资料由该中心备份存档。
3、消防档案集中在综合办公室。相关资料由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消控中心备份。
4、消防档案主要包括各级安全会议、消防设施、设施台帐、运行记录、调试记录、巡查记录、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值班记录、消防审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安保花名册等内容,要求全面、清楚,分类存档。
5、消防档案资料外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各负责人负责催还。
6、设施、设备档案、图纸等重要台帐,应永久保存。
【篇四】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装修)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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